速豹新闻网 记者 于大龙 邓灵蕊 王仁杰
8月14日上午,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纪伦;临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荣涛;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韩波,介绍《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6月30日经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条例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补充上位法的有关规定,不分章节,共三十四条,第1-6条,规定了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立法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安全宣传等;第7-9条,规定了电梯信息化应用、“保险+服务”、行业自律等;第10-15条,规定了电梯的安装、加装、质保及电梯相关设施的配置;第16-19条,规定了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义务及变更;第20-23条,规定了电梯乘用人、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义务和禁止性行为;第24-30条,规定了电梯的检验检测、安全评估、修理改造资金筹集、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第31-33条,对违反条例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第34条,规定了实施时间。
突出责任落实,推动各负其责。电梯安全需要多方协同,共同发力。为此,条例主要作出以下规定:
在明确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的同时,对与电梯安全关系较为密切的住建部门相关职责作出了规定;
明确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细化梳理了应当履行的16项义务,并规定了使用单位可以委托对电梯进行安全评估的5种情形;
总结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不文明不安全乘用电梯的行为,列举了电梯乘用人不得实施的12种行为;
对在电梯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进行了明确;
对部门重点监督检查和应急救援作出规定。
突出信息公开,强化外部监督。条例围绕信息公开规定了以下内容:
对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电梯使用单位的,要求及时公开电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等信息和维护保养单位有关信息,并及时向所有权人或者业委会报告故障、隐患情况;
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在显著位置张贴电梯安全评估结论,保障电梯所有权人和乘用人的知情权;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而达到以公开促规范的目的。
突出设施配备,助力安全升级。必要的设施设备将为电梯安全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为此,条例主要对以下几项设施设备作出创新性规定:
要求电梯机房、井道、轿厢实现通信和无线信号覆盖;
鼓励和支持电梯配置备用电源和电梯机房安装环境温度控制设施;
明确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应当配置使用监控系统;
回应群众呼声,对电梯加装电梯阻车系统作出规定。
突出法规刚性,确保制度落地。在不重复上位法的情况下,结合电梯安全管理实际,条例对设定的电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主体部分义务性规定对照设定了法律责任,条例的落实有了硬的抓手。相关主体实施违法行为有了相应的处罚,倒逼其依法履行义务,守护电梯安全。
临沂市将积极推进《条例》贯彻实施,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部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条例》内容进行宣传和解读。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采取集中宣讲、咨询互动、模拟演练等多种方式,推动《条例》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电梯安全常识,营造“人人关注电梯安全、人人支持电梯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对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基层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强化电梯安全责任意识,履行法定责任,推动《条例》落地实施。
一体推进综合治理。坚持《条例》确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多元共治”原则,凝聚各方力量,加强协作配合,压实属地、行业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电梯安全工作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电梯安全治理新格局。指导各县区加强电梯安全工作,推进物业领域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电梯工程源头管控,鼓励支持电梯提高安全配置,提升电梯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推动相关单位配备专业人员,规范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严格电梯“应检尽检”,防范安全风险。
强化专项执法监督。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监督,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扎实开展电梯使用、维保、检验检测单位年度监督检查,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排查整改电梯安全隐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做到依法行政、包容审慎、过罚相当,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创新智慧监管方式。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全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健全覆盖全市的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网络,提高电梯困人救援效率。依托96333电梯平台大数据功能,持续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抓好电梯维保、故障数据公开,促进群众更好的关注电梯安全、监督电梯管理。依托平台实施电梯“无感监管”,对电梯维保质量进行精准抽查。推广应用电梯物联网技术,运用先进的智能化技术实时监测电梯运行状态,实现电梯隐患的智能分析、提前预警,降低电梯运行故障率。积极推进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促进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的电梯保险产品,推动多元融资模式投保电梯保险,发挥电梯保险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补偿功能,为电梯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提供更好的保障。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市内电梯制造企业向电梯制造改造修理维保服务一体化发展,提升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助力临沂市电梯产业发展提升。依托临沂市职业院校和电梯行业协会,加强电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组织电梯技能竞赛,激发电梯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针对电梯使用时间较长出现老化的实际,积极推进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准确判定老旧电梯安全状况,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老旧电梯大修、更新、改造,保障群众安全、便利出行。
编 辑:王仁杰
审 核:张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