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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

2022-08-05 11:27:1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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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于大龙 邓灵蕊

8月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 共筑幸福美好家园”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车管所所长李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张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施工程大队大队长杨久怀介绍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交通路口交通秩序的要求主要有:一是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就是要求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应当在人行步道内步行;二是禁止闯红灯、乱穿马路,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不允许随意穿行道路;三是禁止车辆逆向行驶;四是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要主动礼让行人;五是车辆、行人在等待红绿灯时应在停止线内,不允许越过停止线等候。

公安交警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路口交通秩序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路口交通设施设置。对城区各交通路口存在的交通管理设施开展集中排查,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设置不规范的,进行全面整改,保证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合理。

二是聚焦交通秩序管理,强化路口管控。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安排部署警力,科学分配动态巡逻和定点执勤警力,最大化提高管理效率。在交通高峰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同时对车辆、行人闯红灯,车辆逆行,非机动车抢占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治理。在交通压力较小时段,对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悬挂号牌,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路线通行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进行严管重罚。

三是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志愿者作用。目前,已经有一批热心公益、责任心强的交通协管志愿者参与到交通管理工作中,他们在劝导非机动车在停止线内等候红绿灯、安全头盔佩戴、行人不乱穿马路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步,将会同市文明办、市人社局继续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增设交通管理公益岗位,推动形成自觉文明守法出行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 张晓飞】

速豹新闻网编辑:田延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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