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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疫情防控规定I平邑多人被依法处罚

2022-05-09 07:51:1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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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通讯员 刘传军

5月7日,徐某某(男,52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个人经营的手机维修点未按要求注册张贴“场所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徐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5月7日,薛某某(女,64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个人经营场所未按要求注册张贴“场所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薛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5月7日,王某某(男,42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其经营的美容装具店内未按要求注册张贴“场所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王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张晓飞】

 

 

速豹新闻网编辑:田延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