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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交警开展“五大曝光”行动

2022-04-24 15:20:3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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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林建

    为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平邑交警大队结合本地典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积极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案例一:面包车擅自改型  被处罚款五百元

    2022 31214时许,张某某驾驶车号为“鲁Q0****”小型面包车,行至平邑县铜红线丰阳镇路段处时,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张某某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 被处罚款得不偿失

    202242015时许,刘某某驾驶车号为“鲁Q3****”的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平邑县城区道路路段处时,因未保责任强制险,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刘某某因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被处以罚款2倍保费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违反信号灯规定行驶  罚款二百元记六分

    202232014时许,陈某某驾驶车号为“鲁Q2****”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平邑县平温路路段处时,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抓拍。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陈某某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案例四: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202241512时许,张某某驾驶车号为“鲁Q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平邑县319省道路段处时,因实施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张某某因驾驶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 心存侥幸终难逃法网

    202231313时许,张某某驾驶车号为“鲁QV****”的低速货车,行驶至平邑县流峪镇路段处时,因无证驾驶报废车辆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张某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罚款500元、1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张晓飞】

 

速豹新闻网编辑:田延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