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2021年度20项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现场获悉,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多年来,临沂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始终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民生支出占比一直保持在80%以上,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落实,老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具体工作中,财政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保障民生投入。
一是抓“开源”。保障民生离不开强有力的财力支撑。近年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研究制定含金量高的二十二条财政奖补激励政策,大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培植壮大财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夯实根基。2021年,临沂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400亿元,达到409.5亿元,总量居全省第6位;比上年增长17%,增幅居全省第2位;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334.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1.7%,税收比重连续四年居全省第1位。
二是抓“节支”。把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非重点、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金用于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用政府的紧日子换百姓的好日子。2021年市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减10%,“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比上年压减20%以上。与之对应的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支出完成65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1%,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
三是抓“绩效”。临沂市人口基数大、人均财力弱,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为了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按照民生支出的实际需要安排使用资金,真正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最急需的领域。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建立健全民生支出长效机制,设立财政基本民生支出专户,专项管理民生资金支出,推进民生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及群众。会同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确保民生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下一步,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支持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邓灵蕊)
【责编 张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