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临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1经济社会发展盘点”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会上临沂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就临沂市在普通门诊待遇保障方面进行解读,记者从现场获悉,门诊共济制度是增强参保人门诊保障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保障好参保人的门诊医保待遇,切实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临沂市在优化门诊共济保障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目前,临沂市尚未建立职工门诊统筹制度,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下一步,临沂市将予以贯彻落实、制定实施细则,2022年全市建立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科学设定职工普通门诊待遇支付政策,同步实施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稳步提高门诊医疗保障水平。
二是扩大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就医范围。临沂市早已建立居民门诊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将参保居民在市内、参保县区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纳入保障范围,提高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待遇保障的可及性。(陈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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