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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政法委积极探索实施“1+1+3”矛盾纠纷 多元化解机制

2022-06-15 17:11:0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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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通讯员 许东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多发性、多样性态势,蒙阴县立足实际,科学统筹力量,推动基层化解,积极探索实施“1+1+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成立1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社会稳定工作线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业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对镇域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汇总、分析研判、分流交办、督办督导、考核通报等具体工作。

二是建立1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体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成立由工作区书记任组长、村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基础网格员和治安协管员任成员的工作专班。设立网格化调解组织,合理划分网格,网格员、治安协管员负责网格内矛盾纠纷摸排登记、分析研判、调处化解及信息上报等工作。目前对新摸排出的875件矛盾纠纷,全部落实五个一,即一个矛盾纠纷、一名包案领导、一个调处小组、一套化解方案、一个解决期限的工作措施,力争7月底前矛盾纠纷全部化解完成。

三是做实“3色预警、3级处理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3色预警”是指将不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一般类矛盾纠纷定为绿色,将容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一般类矛盾纠纷定为黄色,将对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非访、极端事件的疑难复杂类矛盾纠纷定为红色,形成摸排矛盾纠纷预警工作机制。同时,对“3色预警实行动态管理,每周由乡镇党委会研究确定矛盾纠纷事件的等级颜色和化解情况。“3级处理”是指矛盾纠纷分色预警后,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调处。属于绿色等级的,由工作区、相关部门、村居负责化解;属于黄色等级的,由分管班子成员靠上化解;属于红色的,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化解;对重大信访事件由党委扩大会集体分析研判解决,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将信访重点人吸附在当地。截至目前,已成功化解绿色矛盾纠纷621件、黄色矛盾纠纷89件、红色矛盾纠纷12件,多元化解成效明显。

【责任编辑 张晓飞】

 

 

 

 

速豹新闻网编辑:田延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