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临沭县人民医院及医务人员未按照规定填写未按照规定补记抢救病历被罚1万元。
据信用中国公布信息显示,临沭县卫生健康局于2021年12月30日对临沭县人民医院做出警告、罚款10000元的处罚措施,临沭县人民医院员未按照规定填写、未按照规定补记抢救病历,涉嫌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另外,距信用中国信息显示,2021年10月9日,临沭县人民医院曾因未履行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义务被予以警告处罚,同年的9月29日,临沭县人民医院未按照规定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被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处罚。(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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