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切入口和突破点,推动“三重一大”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追究精细化
记者:请结合实际,谈谈推动派驻机构精准监督“三重一大”事项需要解决哪些问题?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
戚军:去年,我们查处了兰山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案件反映出其在工程招标、人事安排等方面未按民主集中制要求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破坏了单位政治生态。从近年来我们查处的部门单位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问题集中体现在“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论证不充分、决策程序不规范、执行落实不到位等方面。我们将“三重一大”事项作为派驻监督的切入点和突破点,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工作办法,完善事前报备审核、事中参与监督、事后重点抽查机制,明确派驻机构根据驻在部门单位事前提交的会议议题及审议材料,研究分析监督重点及风险点,对不符合程序规定的现场提醒,提出整改意见,事后分类建档,选取重点问题、关键事项跟踪检查,纠正议而不行、行而不果的问题。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在审核市红十字会提交的捐赠款物议题时,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内控、审计、公开等制度,及时要求其建章立制,并通过“回头看”的方式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为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行权装上安全阀、架上防火墙、亮起红绿灯
记者:实践中,通过上述举措取得了哪些积极成效?
戚军:各部门单位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例如,不久前,临沂市财政局在开展内部审计时,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会商发现了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处分7人,完善内控制度13项。同时,派驻机构通过综合运用制发整改工作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治标成果向治本成效转化。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针对孙某等3人利用职权违规办理医保案,将医保基金“守护”行动纳入“三重一大”监督范围,督促市医保局对全市8513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推动了监督与治理贯通融合。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记者:对推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从有形到有效转变,提升监督精准性有效性,有哪些思考和计划?
戚军:要精准选题,强化对“三重一大”监督成果的分析评估,针对问题集中的资金分配、项目建设、招投标、人事调整等,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分事项、分领域开展点题式专项监督。要精准发力,改变过度依赖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等监督方式,深入基层一线、项目现场开展驻点式、下沉式、嵌入式监督;借助“四项监督”贯通应用平台、信息查询平台等,探索推行数字赋能智慧监督,提高发现问题能力。要精准施治,用好“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闭环机制,督促改管理、改制度、改作风、改监督,切实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