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至5月,彭云在办理群众反映“占地补偿款未发放到位”的热线工单过程中,在未认真核实工单反映内容的情况下,仅通过查账即认定补偿款已发放到位,并将该工单申报为不合规诉求工单,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彭云负主要责任,村党支部书记甄志军负领导责任。2022年6月,彭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甄志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来源:沂蒙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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