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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2022-04-14 10:55:4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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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陈蓓蕾

4月14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了《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制定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立法的必要性

城市供水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是重大的社会民生问题。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临沂市在供水设施维护、二次供水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同时,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或修订了多部与城市供水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城市供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将临沂市供水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立法的形式加以固定,制定一部符合我市实际的《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以便为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工作提供更好地法治保障。

二、《办法》制定过程

临沂市住建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结合临沂市实际,起草了《办法》并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立法法》要求,依法履行工作程序。

一是进行立法调研。住建局会同市住建局先后到有关县区进行立法调研,实地查看有关情况,听取城市供水专业经营单位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办法》进行了修改。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司法局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市委编办、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律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

三是反复论证修改。召开了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市民代表、城市供水企业代表参加的立法论证座谈会,充分听取了社会各界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反复论证修改。

四是完成合法性审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办法》作了合法性审查,确保《办法》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五是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办法》已经2021年12月18日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四十三条。

第一章 总则,第1-7条,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8-13条,主要规定了城市供水专项规划编制,供水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等。

第三章 供水水质安全,第14-19条,主要规定了城市供水水源污染防治、供水水质监测及安全事故处理等。

第四章 供水设施管理与维护,第20-28条,主要规定了对城市供水设施的维修与保护及损坏城市供水设施的禁止性行为。

第五章 供水用水管理,第29-38条,主要规定了城市供水专业经营单位及用户在城市供水经营管理中应履行的义务及特殊用水收费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39-42条,主要规定了违反《办法》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第43条,规定了《办法》的实施时间。

《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临沂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对于提升临沂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完善城市供水治理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 张晓飞】

速豹新闻网编辑:田延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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