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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药企对实现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药、首访药将给予3000-500万元的资助

2022-01-13 15:00:0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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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医药产业体系,临沂市工信局会同财政、发改、科技、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于2022年1月7日正式发布施行。1月13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 邀请了临沂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李高学,临沂市工信局消费品产业科科长公平,临沂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四级主任科员李云宽向大家解读《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及政策支持体系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获悉,《若干措施》明确,对在临沂市实现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药、首仿药给予3000万到500万元不等的资助,对仿制药国内前3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给予200万元资助。

医药企业的创新药、改良药、首仿药代表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新药研发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高收益”的特点,通常研发周期需要5-15年,投资成本亿元以上。近三年临沂市创新药、改良药、首仿药仅获批各1个,临沂市一致性过评前三的品种每年有6-7个。各地医药产业扶持政策中,新药研发一项都是政策的“重头戏”,本条措施也对该项给予了最大比重的支持,对在临沂市实现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药、首仿药给予3000万到500万元不等的资助,对仿制药国内前3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给予200万元资助,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快推出一批疗效好、市场前景大的新产品。

 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是吸引要素资源、孵化创新企业、增强产业集聚能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必要条件。目前,临沂市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仅有鲁南制药投资建设1个GLP实验室,市人民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建设GCP机构,其它第三方检测机构、药物中试基地以及CRO等业务外包机构尚属空白。各地政策中,对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力度仅次于新药研发。本条措施对国际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资质的企业(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予以20万到300万元不等的资助,对新建的药物中试基地、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的建设予以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吸引资本参与临沂市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医药全产业链的创新服务体系。(陈蓓蕾)

【责编 张晓飞】

速豹新闻网编辑:田延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