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周五)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政策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加快解决临沂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临沂市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审议出台《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已于8月4日正式印发实施。
其主要内容分为: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化解措施、工作要求四部分,重点对办理主体缺失、用地手续不完善、工程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购房发票开具等方面遇到的九大类问题,提出27条具体意见,特别是在证缴分离等方面创新突破,明确规定:“对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欠缴规费、土地出让价款的,可以按证缴分离原则,在追缴费用的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若干意见》的出台,将会为一大批情况复杂、长期得不到化解的“老大难”项目,破除政策障碍,提供解决方案。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张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