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 通讯员 潘润莹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清脆的敲击声回荡在法庭,法官庄严地宣布开庭,庭审现场的两位手语老师分别向坐在原、被告席上的两位聋哑当事人进行着手语翻译。“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随着庭审程序一步步地进行,原、被告的情绪也慢慢激动起来,用手比划的幅度也逐渐增大,一场无声的辩论正在庄严的审判庭里紧张的进行……
“我们已经了解了你们的基本情况,也请你们放心,还有什么诉求慢慢说,我们一定会尽力化解你们的纠纷,麻烦您给他们翻译一下。”法官一边耐心劝解,一边通过聋哑学校的老师代为向双方当事人翻译。
这是发生在山东省沂南法院审判庭的一幕,当事人小丽与小强均系聋哑人,两人婚后育有一子,尚未成年,小强曾因犯罪被判处过刑罚,小丽无法接受小强犯罪的事实,于2023年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再次向沂南法院起诉离婚。期间,小丽租房独自居住,已满一年。因本案当事人双方均系聋哑人,平时使用手语交流,为保障当事人庭审权利,更好查明案件事实,沂南法院特邀请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两位手语老师担任翻译,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庭审中,法官确认夫妻感情已破裂,在遵照法律裁判准予离婚的同时,对小强及其亲属进行了释法明理,小强表示接受离婚的事实。在征询二人婚生子抚养意见后,基于双方对婚生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确认婚生子由小丽抚养,小强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但二人对于婚后共同共有的房屋分配无法达成一致,经调解,双方一致同意以中间值78万元为基数,并对该房屋进行竞价。为保障小丽及婚生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法院判决该房屋归属小丽,小丽补偿小强房屋价款25万元。
为无声者发声,维护聋哑人群体的合法权益是法治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要求。聋哑人本就是弱势群体,他们更容易被侵权,“有苦说不出”加剧他们的维权困难。近年来,沂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始终把服务意识放在首位,开通绿色通道,关心帮助聋哑弱势群体维权,让当事人在“无声”世界里听到公正的声音,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为弱势群众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责任编辑 张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