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环境监测中心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刘照宏,生态保护科副科长施浩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3年5月,刘照宏、施浩在对郯城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查结束后,违规接受公司负责人宴请并饮用白酒。刘照宏、施浩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康健,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秀成因监督管理不到位,分别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处理。(来源:沂蒙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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