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临沂频道>内容详情

临沂市精准办好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绘就绿水青山沂蒙画卷

2023-09-26 11:02:1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速豹新闻记者 于大龙 张晓飞 邓灵蕊

9月26日上午,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玉红,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朱广胜,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立新,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科长江春美,临沂市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党支部书记、生态环境社会观察员刘茗,临沂财贸学校团委书记、“益心为公”志愿者吕信豪向大家介绍该市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始终是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法定领域和重要内容。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2022年以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9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63件,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9件,督促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6300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90余万元。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做出了以下三点措施:一是聚焦重点,能动履职,公益诉讼筑牢环保生态屏障,二是专项引领,服务大局,聚力提升蒙山生态综合保护,三是多维联动,智慧赋能,凝聚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合力。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部署,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是以司法手段保护公益、以法治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尤其是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下一步,临沂市检察机关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以更大力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件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三是以更宽视野,加强与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的协作。

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形成更强生态治理法治合力,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与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沟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同衔接的实施意见》。下一步将继续强化联勤联动,凝聚合力,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成员单位职责及任务分工,充分发挥相关部门提供排查线索、分析突破案件、做好跟踪督办的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 张晓飞】

速豹新闻网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