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 通讯员 林帅
农村财务管理专业性较强,在财务公开过程中,往往从专业的角度看,比较明白,而群众却看着“雾里看花”,不少群众对村里的钱怎么花的,花到哪里去了,仍然不明白,甚至有个别村因财务不公开而引发的上访案件。针对这种情况,白彦镇党委政府为实现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阳光化”,持续不断地加大农村财务管理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助力清谦村居建设。
一是严把“用人”关。再好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没有人去监督,成为摆设。为此镇里专门制定了严格的用人标准,首先,各村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把懂业务、德高望重、公道正派、实事求是的党员、群众纳入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严格的用人制度,保证了村级民主理财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把财务“决策关”。在财务收支决策上,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大项工程支出等,均由村两委成员及党员、群众代表集体决策,方可执行。
三是严把财务“报销关”。每月初,要求各村会计整理单据,进行审核,村支部书记签字,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对于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予报销;然后经办人签字,镇经管站报销。镇财经服务中心依据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发票等报销凭证镇财经服务中心有权拒绝报账,必要时,镇审计所依法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出进行追踪审计,并严肃处理。
四是严把“公开关”。每月10号,各村把上月的财务收支进行公开,公开可以通过黑板报、村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网上公开等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镇里不定期对各村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公开,或者假公开的村,将严肃处理,确保做到村民对财务的知情权、监督权。
五是严把“审计关”。镇审计所按照“五年审一遍、任期必审”的原则,严格按照年初的审计计划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反馈给各村支部书记,无异议后,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村,实行纪委、审计所约谈制度,情况严重的村将予以移送纪委处理。在审计过程中,可以实行边审计边整改;而对于因财务问题而引起的上访案件,镇里不定期召开村居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工作会议,进行集体决策。
通过建章立制,白彦镇的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阳光化”,有力的促进了我镇清廉村居建设。
【责任编辑 张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