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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铁拳”行动第八批典型案例(三) |临沭县利民冷藏服务部经营未经检疫的猪肉案

2022-12-18 14:52:5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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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于大龙 张晓飞

2022年12月18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波介绍该市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投诉举报,临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临沭县利民冷藏服务部进行现场检查,查明其经营的2000公斤生猪白条,不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货值8000元。

当事人经营未经检疫猪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事实、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临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未经检疫的猪肉2000公斤、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猪肉是百姓日常生活重要的农副产品。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国规定买卖生猪猪肉需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未经正规合法渠道购进未检疫猪肉,质量无法追溯保障,可能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继续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 张晓飞】

速豹新闻网编辑:田延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