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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沂南县青驼镇多人被罚

2022-08-09 07:58:3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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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通讯员 田原

 

8月6日,沂南县界湖街道对县城各重点区域人员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对不按时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及查码验码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形进行查处。

在导检查中,共发现5名人员未按时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其中4名漏检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补检,另有一名违法行为人郭某(女)因超一周未做核酸检测,且经防疫工作人员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8月7日,督导检查发现,界湖街道一名人员超7日未做核酸检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一店铺防疫措施不规范,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措施。

8月5日,督导检查发现,依汶镇埠口村蔬菜批发市场落实防疫政策不力,查验卖瓜群众核酸检测时效流于形式,给依汶镇疫情防控带来巨大隐患。依汶镇埠口村蔬菜批发市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依规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3日,青驼镇沿街店铺工作专班在常态化督导过程中发现1人核酸检测超过3天。经核实,该村民系青驼镇董家店子村董某,该村民最后一次核酸为7月30日,8月2日未参与拉网式核酸检测。

公安机关决定对该村民进行批评教育,并处行政罚款200元。

【责任编辑张晓飞】

速豹新闻网编辑:田延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