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出台“临沂城管市民通”App市民举报奖励试行办法。
本次奖励范围包括,市民通过“临沂城管市民通”App上传,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区域,即中环以内(西至西中环,东至联邦路,北至长春路,南至龙潭路—罗程路—柳工路)和高铁片区,城市主次干道墙到墙(或绿化带边缘到绿化带边缘)、公园、广场及其它市政管理区域(生活小区、单位内部暂不列入)的城市管理问题。时间安排从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为试运行时间,7月1日至12月31日正式运行。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模式,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困难事、操心事、烦心事,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浓厚氛围,临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临沂城管市民通”App市民举报试行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受理的问题范围有以下8个方面:1.环境卫生类:指城区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桶、公厕及垃圾收集站的附属设施等。上报说明:暴露垃圾(大于0.5㎡),垃圾桶、果皮箱箱体污损,公厕及垃圾收集站设施损坏、环境脏乱、未按公示时间开放。2.园林绿化类:指城区园林绿化及绿化附属设施等。上报说明:绿化苗木枯死、缺株、歪斜、枝干折断;绿地裸露(大于0.5㎡);绿地脏乱、绿化弃料;绿化护栏、花架花钵、景观照明、座椅、雕塑、箱体、标牌等各类园林绿化附属设施破损等。3.道路桥梁管理类:指城市桥梁、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等。上报说明:桥梁护栏、拉索等桥梁设施破损严重;路面破损0.5㎡以上;路面凹凸超过3cm;路沿石缺失、移位明显等。4.市政公用设施类:指各类井盖、路灯、线杆、护栏、消防设施、配电箱(柜)、健身设施等。上报说明:包括设施损坏、缺失、歪斜;井盖缺失、损坏、沉陷或凸出路面(高差大于1cm),存在安全隐患等。5.市容秩序类:指公共场所、沿街商铺周围相关的城市管理问题。上报说明: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堆乱放、露天烧烤、非法宣传广告、非法小广告等问题。6.交通设施类:指交通信号、交通护栏、各种指示牌、公交设施、停车设施等。上报说明:设施损坏、歪斜;标牌内容错误;存在安全隐患等。7.施工管理类:指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等有关问题。上报说明:工地渣土不覆盖、工地围挡(广告)破损;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渣土运输车辆车体不洁、重载不覆盖;施工废弃料清理不及时;工地周边环境脏乱差、工地出入口路面污损等。8.突发事件类:指城市管理突发问题。上报说明:管道爆管、道路塌陷、排水管道堵塞、架空线缆垂落等。
奖励办法还列出了以下9个不受理的问题情况:1.供暖质量、市场管理、交通秩序、违章建筑、违规养犬和个人利益矛盾等超出“临沂城管市民通”受理范围的;2.举报问题图片不清晰无法辨认或缺少远景、近景图片,无明显标志物判断位置的;3.举报问题轻微,经审核不符合立案标准或者失去时效性的;4.举报问题已在平台立案或处于处置过程中的;5.经处置部门或者监督员核实问题不属实的;6.虚假信息、人为制造的投诉问题、翻拍影像或其他恶意投诉等;7.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列入上访类的问题;8.对同一区域(路段)同一类型问题拆分多条举报的;9.其他经认定无效举报的问题。
该办法还规定了奖励方式和标准:市城管委办公室成立市民监督举报中心和奖励支付中心,具体负责奖励核算和发放工作。奖励方式为银行卡转账,具体奖励发放情况每月在“临沂城管市民通”App首页和“临沂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试运行期间,以积分方式进行奖励,以市民有效上报案件数量计算积分。试运行结束后,根据积分排名情况进行奖励,个人领取奖励需满足最低积分100分。对有效条数相同的市民,根据试运行期间最后一条有效案件的举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界定,先举报的市民获得奖励。奖励的标准是,一等奖5名:排名第1至5位,每人奖励1000元;二等奖15名:排名第6至20位,每人奖励500元;三等奖30名:排名第21至50位,每人奖励300元;四等奖50名:排名第51至100位,每人奖励100元。
正式运行期间,对市民举报的问题,经市民监督举报中心审核确认有效的,按照每件奖励现金3元的标准,由奖励支付中心统一发放。每日按有效上报案件时间先后顺序,奖励前1000个有效案件,每个“临沂城管市民通”App账号当月获得奖励累计不超过600元,每月总发放奖金额度不超过10万元,当月奖励资金按限额发放完毕后,不再进行奖励。当月有效奖励案件不足上限的,剩余金额累积至年底“热心市民”奖励使用。
据了解,奖励支付中心于每月15日前以银行卡转账方式对市民举报的有效案件兑现奖励。另外还适时开展年度城市管理“热心市民”评选活动。(张春兄 李成可)
【责任编辑 张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