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平邑警方始终秉持人民至上、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并把这一理念贯穿到执法办案和为民服务的各个环节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人民警察爱人民,视人民群众为亲人,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为民情怀。
3月11日,平邑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收到群众致谢锦旗,感谢民警为其找回价值7000余元的电动四轮车。
2月7日16时许,平邑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接辖区群众孙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县城某社区一栋楼前的电动四轮车丢失,价值7000余元。接报警后,开发区派出所迅速与刑侦大队民警联合作战,全力开展对案件的侦破工作。办案民警先后辗转平邑、费县、临沂市兰山区多地,经过大量细致的走访调查,顺线追踪,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惠某(男,37岁,安徽省宿州市人,居住于临沂市兰山区)。办案民警于2月11日在临沂市兰山区将犯罪嫌疑人惠某抓获归案。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惠某多次乘客车窜至平邑县城,采取徒步踩点的方式寻找作案目标,盗窃电动车辆,并连夜将盗窃来的电动车辆骑回临沂市兰山区,将电动车辆以低价售卖获利。
办案民警仅用四天时间就快速侦破此案。群众电动四轮车被及时追回并返还群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元。(刘传军 陈珊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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