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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蒙山保护范围内的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内活动有了明确要求

2021-11-26 17:52:5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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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蒙山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现场获悉,2021年10月20日,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批准《蒙山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年)》(简称《规划》),《规划》对蒙山保护范围内的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内活动有了明确要求。

在重点保护区内:

按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执行,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禁开展与其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开发利用活动。具体来说是采用正面清单形式,在重点保护内可以从事以下活动:

一是原住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活动。二是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三是经依法批准的古生物化石、考古调查发掘和保护活动。四是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及相关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五是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六是依法批准的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七是经批准开展的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八是确实难以避让的军事设施建设项目及重大军事演训活动。

在一般保护区内:

以保护自然生态生命共同体要素和协调自然生态环境风貌为重点,一般保护区内的生态红线斑块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区域采用负面清单形式,即禁止从事以下人为活动:

包括未经批准的各项建设活动,建设对山体等自然环境形成封闭式遮挡的建筑,发展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项目,未经处理达标排放污水,随意倾倒固体废弃物,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未经科学论证扩大采矿权的规模与范围,捕杀贩卖野生动物、滥采乱挖野生植物,其他不利于生态系统、地质地貌、自然景观及人文遗迹保护的相关活动等。(邓灵蕊 孙运晓)

速豹新闻网编辑:田延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