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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人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应注意这些......

2021-11-18 18:48:0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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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在发布会现场获悉,临沂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地价依据。莒南县在全省率先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标准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仅解决了项目落地问题,也激发了土地资源活力,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收益。临沂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据介绍,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应注意这些事项:

一是应当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持有不动产权证。

二是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经登记,债权人对抵押物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是办理抵押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不动产权证书;4、主债权合同;5、抵押合同;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邓灵蕊 孙运晓)

速豹新闻网编辑:田延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