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山东临沂)官网发布通报,临沂市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因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建设图书实验楼,被行政执法部门罚款4.44万元。
通报显示,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于2021年8月底在平邑县板桥路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院内东南侧建设图书实验楼。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11月8日,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平综执罚字〔2021〕ZJ0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对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责令停止施工,限期15日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处罚款44395.59元。
记者从平邑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的学校简介了解到,“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联盟,2020年8月8日成立,8月25日揭牌,设主校区、兴水路校区和河湾校区。现有学生4011人,教师246人,教学班7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