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通过廉政谈话、集体学习、会议强调等方式开展节前廉政提醒,敲响纪律警钟,增强全体干部职工遵纪意识,严守廉政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以平邑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全体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与本科室全体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和履责谈话,加强纪律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9月17日上午,平邑县分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了临沂市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通报了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用严明的纪律要求和深刻的案例教训,提醒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十严禁”要求,树立好节日廉政“隔离栏”,念好廉政“紧箍咒”。
具体工作中,要求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廉政准则,时刻紧绷廉政这根弦,牢固树立廉洁过节、干净做人的理念,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要在杜绝节日腐败的基础上,要求自己和积极督促家人、亲友崇尚节约、理性消费,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清正廉洁的良好社会风气;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工作标准,夯实工作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坚持做到思想不放松、工作不脱节;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就地过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严明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纪律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闫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