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居民:
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评估、综合论证,决定自2022年4月17日18:00起,解除县域范围内静态管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美好家园共同守护。
1.请广大居民继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出门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不扎堆,进出小区(村居)、商超、医院等公共场所严格遵守防疫要求,扫码应用“沂码通”,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
2.请集中、居家隔离人员严格按照隔离的规范标准落实防控措施,服从管理服务,直到解除隔离。
3.请广大居民加强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人的监督,发现后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镇街或县指挥部举报(举报电话:0539—4268117),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管控措施,全力防范外来输入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感谢广大居民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平邑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 张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