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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发布 相关电价政策自5月1日起执行

2022-04-21 08:10:1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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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张晓飞 通讯员 孙羽中 薛克城

420日,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召开“振兴沂蒙 电力先行”2022年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发展委于202232日发布了《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158),相关电价政策自51日起执行。

通知中涉及的居民家庭分时电价政策与之前的分时电价政策完全相同,现在就新出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时段划分为峰段8:00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现行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55元,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后,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725元(提高了0.17元),谷段电价为0.385元(降低了0.17元)。

根据通知要求,居民家庭、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均由用户自愿选择,自申请次月执行。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如果不选择执行分时电价,将默认按原方式计费,无需单独申请。

【责任编辑 张晓飞】

 

 

 

 

速豹新闻网编辑:田延士